作者:重庆市教育学会  时间:2024-12-04   来源:重庆市教育学会

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报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推荐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区县教育学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相互交流与合作,我会决定2025年工作会上表彰一批在学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总结2024年工作,部署2025年工作。请各区县教育学会积极配合并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先进集体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

(二)先进个人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负责人以及正式注册的个人会员。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教育学会章程》《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全面履行会员义务, 2024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3.全年组织参加我会学术活动4次以上,认真完成我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4.积极开展教育学术活动,全年开展学术活动2次以上。

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学会会员单位学术共进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浙琼川渝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学校申报先进集体,除具备1-4项条件外,全年与结对学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次以上。

(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负责人以及正式注册的个人会员;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教育学会章程》《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全面履行会员义务,2024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3.热爱学会工作,在学术研究、成果推广、公益活动等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全年参加我会及分支机构组织举办的教师培训、学术研讨、优质课竞赛、先进论文评选等活动2次以上;

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学会会员单位学术共进计划)支援学校推荐的先进个人,除具备1-3项条件外,还应参加我会或分支机构组织的名师送教等公益活动1次以上;

京津沪浙琼川渝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学校推荐的先进个人,除具备1-3项条件外,还应为京津沪浙琼川渝教育创新共同体学校间学术交流合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

1.各区县教育学会可推荐区(县)域内1个符合条件的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参评;

2.为我会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可直接向我会申报参评,不占区县推荐名额;

3.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学会会员单位学术共进计划)支援学校、川渝结对学校、京津沪浙琼川渝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学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向我会申报参评,不占区县推荐名额。

(二)先进个人

1.各区县教育学会可推荐区(县)域内1名符合条件的我会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负责人或正式注册的个人会员参评;

2.各分支机构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个人会员参评;

3.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浙琼川渝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可分别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同时为乡村教师帮扶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浙琼川渝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的学校,只能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直接向我会申报参评,不占区县推荐名额。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2024年12月20日前将《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

2.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有关学校2024年12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重庆市教育学会先进集体申请表》《重庆市教育学会先进个人申请表》电子表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做成一个文档)以附件的方式发至电子邮箱。

3.我会乡村教师帮扶计划支援学校、京津沪浙琼川渝教育创新共同体(重庆)学校以及为我会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会员(含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电子表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做成一个文档)以附件的方式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63616025、13594696765

电子邮箱:287868304@qq.com

 

附件:1.重庆市教育学会先进集体申请表2.重庆市教育学会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