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
优秀论文及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我市关于“双减”、家庭教育的决策部署,大力促进学生家长、学校教师与广大儿童青少年共同成长进步,我会决定开展“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优秀论文及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庆市教育学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征集内容
“双减”背景下,《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后,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行动,在“与孩子共同成长”过程中引领、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的理论探索与创新实践。具体包括:
(一)促进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
(二)促进教师与孩子共同成长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
(三)促进“与孩子共同成长”的家校社协同机制探索与实践创新;
(四)促进“与孩子共同成长”的评价管理探索与创新实践;
(五)“与孩子共同成长”项目课程开发与实施;
(六)契合“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主题的其他探索与创新。
三、征集标准
(一)主题性。主题明确清晰,聚焦“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的价值内涵。
(二)实践性。联系当前儿童青少年的家校社共育实践,关注与孩子共同成长的过程体验、实践创新与路径探索。
(三)推广性。征集作品应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值得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四)原创性。征集作品严禁抄袭,查重率不超过30%。
四、征集要求
参评对象须规范填写《“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家校社协同育人论文及案例征集表》基本信息,同时将论文或案例文稿、个人会员证明按规范填入表中。参评论文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精练、论证合理,具备严密的逻辑性,不超过3000字。参评案例原则上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启示4个部分,主题突出、真实客观、内容充实、层次清晰、文字简炼、通俗易懂,不超过3000字。(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重庆市教育学会“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
优秀论文及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实行限额报送。各区县教育学会推荐5篇;重庆市教育学会家庭和社区教育专委会会员单位推荐2-3篇,个人会员限报1篇,总数不超过一千篇。
(二)每篇参评作品的作者不超过2人,第一作者限提交1篇,排名第二的作者最多可提交2篇。
(三)参评作品一律以WORD 电子文稿投送,1个电子文稿(详见附表)包括:1.《“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家校社协同育人论文及案例征集表》;2.重庆市教育学会个人会员证明。WORD文件以“第一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家校社征文”命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37995155@qq.com,邮件标题与文件标题保持一致。
(四)我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征集的论文和案例进行评审,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优秀论文和案例将由重庆市教育学会颁发证书,并通过网络、报刊、学术论坛等方式宣传推广其中的代表性成果。
(五)重庆市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入会流程,见以下二维码链接。
(六)重庆市教育学会家庭和社区教育专委会秘书处:许老师,联系电话:18523518776
附件1:“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家校社协同育人论文及案例征集表.docx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