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重庆市教育学会  时间:2021-12-08   来源: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1年中小学教育科研学术骨干教师项目式培训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学会义务教育发展专业委员会

关于举办2021年中小学教育科研学术骨干教师

项目式培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精神,帮助会员单位教师提升教育科研学术研究能力,积极培育优秀科研成果,我会决定举办2021年中小学教育科研学术骨干教师项目式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12月16日—18日

培训地点: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学校(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山茶路234号)

二、参培对象

已成功立项的市级、区级、校级课题组负责人及主研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涵盖课题或项目文本资料的撰写、课题过程性实施指导、科研成果提炼、学术成果推广等模块。

四、其它事宜

1. 本次培训只接收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干部教师参加。请有关单位会员自愿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报名表请于12月10日(星期五)18:00前传至邮箱20991512@qq.com。

2. 按照“以费养会”原则,本次培训收取会务费(含培训费、资料费等)500元/人,会务费请转重庆市教育学会账户(户名:重庆市教育学会;帐号:3100021709024928175;开户行:工行上清寺支行),转账时请务必注明“义教+汇款单位名称”。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自理,会务费、住宿费、餐费及交通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3. 请参加培训人员12月16日(星期四)8:30前在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学校融智楼底楼报到。

4. 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培训人员入校时主动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进入校园。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疑似新冠肺炎感染症状的人员,本人及亲属十四天内有境外及国内重点疫区旅居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5. 请参加培训人员遵守会议纪律,参加培训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整至静音模式,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勿在校园内随意走动。

6. 培训期间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学校不对外停车,请参会人员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会场。

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  15123381020(参培报名事宜)

肖老师  15902350985(会务费转账事宜)

附件:1.2021年中小学教育科研学术骨干教师项目式培训报名表2.2021年中小学教育科研学术骨干教师项目式培训课程表.docx

 

重庆市教育学会义务教育发展专业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