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委会
关于2026年学术年会暨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相关小学美术教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要求,展示我市美术教师专业素养与教学创新成果,提升美术教师绘画基本功与提升教师美育实践与综合创作能力,决定举办“2026年重庆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委会学术年会暨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委会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 重庆国画院)
承办单位: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2月5—6日
三、活动地点
活动地点: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展览地点: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重庆美术馆
四、参加方式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各区县自行组织选拔,择优推荐2名美术教师,代表本区县参加市级基本功展示。
五、活动内容
(一)绘画展示
命题创作。根据题目进行艺术创作,画种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等),表现手法不限;西画尺寸大小不超过100X80cm,不小于60X40cm;国画不超过四尺全开,不小于四尺对开,工具材料自备;4个小时内现场完成作品。
(二)手工综合材料制作
命题创作。围绕指定主题自由构思创作,作品类型不限,可采用剪纸、编织、拼贴、陶艺、废旧材料改造、立体装置等各类手工综合形式,创作题材、表现风格、工艺手法不限。作品为纯手工现场制作,禁止使用成品半成品拼接、机械辅助加工,杜绝抄袭、复刻他人作品,需充分展现原创性与创意性。作品整体尺寸长宽高均不超过80cm,最小尺寸不低于30cm,造型不限、立体、平面作品均可。所有制作工具、原材料、辅助材料均由选手自行自备,现场不提供公用材料及设备。选手需在4个小时内现场完成作品。
六、证书设置
本次活动为所有完成现场展示创作的教师颁发活动参与证书,对应指导教师出具参与证明(每名选手限对应 1 名指导教师)。
七、相关要求
(一)展示活动的有关工具和材料由参加活动教师自行准备,现场仅提供画架、画桌;
(二)参加展示活动的美术作品必须是本人根据所给主题现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盗用他人的作品参加活动,不得以虚假作品参加活动,不得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作品均不予退还,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各类公益性展览、印制画册、网络传播和媒体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并为并为完成现场创作的参加活动人员颁发相应证书。
(四)本次活动所有获奖作品,作者可自愿自行完成装裱,作品将参与系列巡回展览,分别于2026年12月在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7年3月在重庆美术馆展出。展览期间美术馆将同步举办系列公共教育活动,各学校可组织师生前往参观学习。
(五)请各区县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将活动汇总表和报名表(附件1、2)电子件和盖章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13098759994@163.com邮箱。联系人:洪莉烨,联系电话:13635357867。
附件:1.2026年重庆市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教师汇总表
2.2026年重庆市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教师报名表
重庆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委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