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学会
关于组织开展“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
专项委托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我市家校社共育质量和研究水平,促进家长、教师、学校、社区与广大儿童青少年共同成长进步。按照《重庆市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我会决定组织开展“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专项委托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式
围绕“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主题,拟定课题名称,请有研究基础和申报意愿的单位积极申报。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重庆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并参考使用《“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专项委托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对象
重庆市教育学会单位会员(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重庆市教育学会“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专项委托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区县教育学会限报送1项课题,报送课题的单位须是重庆市教育学会的会员单位;重庆市教育学会家庭和社区教育专委会各理事单位限报1项课题。本次专项委托课题最终立项20个。
(二)本次专项委托课题要求在2年左右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课题申请人须达到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若课题负责人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须由两名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四)申报重庆市教育学会“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专项委托课题的单位须填报纸质材料《重庆市教育学会“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专项委托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见附件3)。凡申报者必须认真阅读(附件1、2、3)然后按要求逐一填写申报材料,所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特别提醒:填报的《重庆市教育学会“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专项委托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均须交电子文档,发送至重庆市教育学会家庭和社区教育专委会秘书处指定邮箱137995155@qq.com。
(六)申报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组织落实。各地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相关申报单位须先向所属区县教育学会或有关分支机构申报,申报纸质材料必须经各区县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初审盖章后才可上交。
四、其他事项
(一)纸质材料快递报送地址:重庆市教育学会家庭和社区教育专委会秘书处,渝北区嘉州路38号。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18523518776。
(二)课题申报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1.重庆市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重庆市教育学会“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专项委托课题选题指南3.重庆市教育学会“与孩子共同成长·家校社共育”专项委托课题申报表.docx
重庆市教育学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