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委会
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美术学科论文评议
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标准》的落实,进一步推进美术课程的教学的变革,推动新时代美术教育的发展,专委会拟开展“新课标背景下美术教学”为主题的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围绕“艺术课标背景下的美术教学”主题进行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
二、征文对象
重庆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会员资格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征文内容
论文选题围绕艺术课标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前沿问题展开,具有明确的问题指向,体现创新性。可聚焦于实践经验的总结、成果梳理、创新对策、提建议或谋良策,但不局限于以上方面。
四、征文要求
(一) 论文选题须与“艺术课标背景下的美术教学”相关。主题鲜明,逻辑严谨,语言流畅,内容有创见。
(二) 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每位人员限报1篇作品参加活动。每篇论文除第一作者外,合作者不超过1人。
(三) 参评论文应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如引用他人研究成果需注明来源,文本复制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本次活动不接受已在国家级、市级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成果。
(四) 论文提交电子稿,论文电子稿正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参评论文发送至邮箱1121978271@qq.com(邮件题目为“XX学校+XX教师+联系电话+征文题目”)。
(五) 本活动不收取费用,只针对重庆市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开展此活动,请在文末附会员证等照片(会员证在有效期限在2024年10月1日内),申报与查询个人会员请登录重庆市教育学会门户网(www.cqjyxh.com )。
五、评奖方式
(一)我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重庆市教育学会相关规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选。评奖比例:一等奖15%、二等奖25%和三等奖25%。
(二)获奖名单将会在重庆市教育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和通报。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淑娅 联系电话:13635357867
附件:2024年重庆市“美术教学”主题征文要求与格式.docx
重庆市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委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