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重庆市教育学会  时间:2024-03-14   来源:重庆市教育学会

重庆市教育学会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关于发展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学会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为适应新时代对社会团体工作要求,凝聚全市小学数学教育工作者的学术力量,加强专委会组织建设,更好的完善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制度,提升本专委会服务创新能力,更好的为全是小学数学课程改革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小学数学教学专委会个人会员和重庆市教育学会单位会员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一)个人会员

全市小学数学教师,学校教育管理人员,教研验机构的教研员;涉及小学数学教育教学的高等师范院校、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与小学数学教育有关系的人员;关心支持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发展的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等。

(二)单位会员

各教研机构、学校可以申请成为重庆市教育学会单位会员。

二、基本条件

(一)同意《重庆市教育学会章程》,遵守《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

(二)从事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实践、管理、研究和服务相关工作,热心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工作。

(三)热心参加本专委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学术交流及研讨活动,支持重庆市教育学会及本专委会的工作。

三、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重庆市教育学会委托我专委会管理的个人会员(即在线注册时“所属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学会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的个人会员),拥有本专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拥有参加本专委会优秀会员评选权及重庆市教育学会的先进个人评选权;免费参加重庆市教育学会主办的有关学术年会、教师论坛等学术会议或活动;优先参加重庆市教育学会组织的课题申报、论文评选、著作评选等学术活动;优先参加本专委会组织的优秀论文、案例评选等学术成果认定活动(届时根据有关规定免受或部分免缴评审费用);免费优先参加本专委会每年组织的数学文化优质课讲课、说课、课件等展示交流活动;优先参加本专委会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优先参加全国优质课、录像课、论文评选的选拔;优先参加全国、全市的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学术培训、观摩交流及有关学术会议等活动及送教下乡等活动;有权进入重庆市小学数学专业委员会会员群(分片区),优先获得课程改革、教育教学及教师专业发展的信息及接受专家的专业指导。

(二)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重庆市教育学会章程》,执行重庆市教育学会及本专委会决议;积极参加相关公益活动;完成重庆市教育学会及本专委会交办工作任务;维护重庆市教育学会及本专委会合法权益与社会象形,按重庆市教育学会的有关规定缴纳会费。

四、入会程序

(一)工作组织

请各区县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的有关人员、各区县的小学数学教研员,积极认真组织,通知到位,让符合条件、有需求成为会员的教师都能加入,并做好会员的统计管理。

(二)登陆重庆市教育学会网站(http://www.cqjyxh.com),进入首页右上角“会员之家”-“会员申报”-“个人会员”在线填写申报信息,“所属机构”请选择“重庆市教育学会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二)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服务中心定期汇总个人会员申报信息后,转交本专委会审核。

(三)本专委会在重庆市教育学会网站公布审核通过的个人会员名单(可进入首页右上角“会员之家”-“个人会员查询”在线查询)。个人会员登录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申报系统(进入重庆市教育学会网站首页右上角“会员之家”-“会员登录”)自主下载打印会员证。

五、会费收取

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为了便于后期的会员管理,建议直接缴纳一届五年,即,缴费至2028年)。会费请在重庆市教育学会会员申报系统中缴纳,入重庆市教育学会财务帐。

六、其他事项

请有关单位积极邀请干部职工申报本专委会个人会员,并申报重庆市教育学会的单位单位会员。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方式:陈老师13667613338;康老师13102312510;吴老师13637807364。

附件:会员网上申请填报程序.doc

 

重庆市教育学会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